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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救灾枢纽,医院建筑能否承受地震之难?

发布时间:2017-08-10 10:49    作者:星立方科技     浏览次数:
     摘要:8月8日晚,四川阿坝州九寨沟县发生7.0级地震,8月9日凌晨新疆精河县发生6.6级地震。在灾难面前,与时间赛跑,为生命让道,作为地震受灾群众的救死扶伤的枢纽——医院能否承受地震之难?能否在地震面前屹立不倒,正常运转?

 
     8月8日21时19分,在四川阿坝州九寨沟县发生7.0级地震。四川成都、绵阳、广元,甘肃兰州,陕西西安、渭南等地均有震感。
     8月9日7时27分,新疆博尔塔拉州精河县发生6.6级地震,震中位于县城以南37公里处托里镇境内,震源深度11千米。乌鲁木齐、伊犁、博乐、克拉玛依、石河子、昌吉等地震感明显。
 
     在地震灾情面前,医院作为救死扶伤的枢纽发挥重要作用,但医院是否能够在地震面前屹立不倒,并正常运作,这就是对医院抗震加固工程的考验。
 
     下面以老旧仓库改造成医院的工程为例,浅析加固改造设计、要求、改造后的使用功能等,涉及加固改造中的粘钢加固、植筋加固,以供加固朋友参考。

 
     一、工程概况
     项目总用地面积89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000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19000平方米。科室设置以预防保健科、妇产科、儿科、全科医学科、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康复科为主,辅以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等辅助科室。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二、加固设计明确以下内容
     1.以国家相应设计规范为依托,满足相应使用年限内该建筑的使用荷载及装修荷载要求。
     2.未经允许,改造后不得改变建筑结构、使用用途及使用环境。
     3.依据建筑抗震鉴定标准,明确注明改造后该工程抗震加固设防烈度,及建筑设防类别、建筑设计后续年限。
     4.使用胶粘方法或掺有聚合物加固的结构、构件,应定期检查工作状态。

 
 
     三、医院抗震要求
     由于医疗建筑是抢救人们生命的生命线工程,在抗震救灾中起到尤为重要的作用。汶川大地震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中,提高了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的公共服务场所的设防要求。医院建筑在大震中不仅要不倒,还应能继续使用,担负起救援的重要职责,所以医院建筑应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
合理的抗震加固,是保证医院这个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具备足够抗震能力的重要措施 。现经设计规定,对该改造后的医院进行粘钢加固、增大截面加固,以此提高抗震性能。
 
     四、 加固材料 及其他建筑材料的相关规定
     1.混凝土强度等级、钢筋级别、钢板、型钢类别及焊条的使用。
     2.粘钢加固采用HM-120结构粘钢胶。
     3.植筋加固采用HM-500改性环氧注射式植筋胶。
 
     五、抗震加固方法
     梁、柱粘贴钢板加固法
     该法施工快速、现场无湿作业或仅有抹灰等少量湿作业,对生产和生活影响小,且加固后对原结构外观和原有净空无显著影响,但加固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胶粘工艺与操作水平;适用于承受静力作用且处于正常湿度环境中的受弯或受拉构件的加固。
   
     梁、柱增大截面加固法
     该法施工工艺简单、适应性强,并具有成熟的设计和施工经验;适用于梁、板、柱、墙和一般构造物的混凝土的加固;但现场施工的湿作业时间长,对生产和生活有一定的影响,且加固后的建筑物净空有一定的减小。
 
     六、医院建筑抗震级别如何判断?
     由于医疗建筑是抢救人们生命的生命线工程,在抗震救灾中起到尤为重要的作用。医院建筑在大震中不仅要不倒,还应能继续使用,担负起救援的重要职责,所以医院建筑应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汶川大地震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中,提高了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的公共服务场所的设防要求。这次修订中,明确了将二级、三级医院均提高为重点设防类(即乙类),而且对于二级医院的急救处理范围不能或难以覆盖的县和乡镇,需建立具有外科手术室和急诊科的医院或卫生院,提高其抗震设防类别。
     按照《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3.0.2条,“重点设防类(乙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确定为乙类建筑的医疗建筑,一些计算参数与丙类建筑的选取有所区别:抗震等级应提高烈度后再查《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各种调整系数相应依此取值;剪力墙间距、抗震缝均应按照提高烈度后的烈度值进行计算;但最大适用高度可按本地区烈度查《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需要指出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三十五条规定,“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抗震设防能力。”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及各地方的地方法规,规定对一定规模以上的医院(如北京市规定在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15g、0.20g区域内的部分乙类建筑,总投资金额超过1亿元以上的生命线工程)专门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以此作为抗震设计的依据。
 
     随着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人们对身体健康的关注程度和对医疗质量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在医院工程的设计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造标准化、规范化要求进行,使其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使医院产生最佳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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